“尚和无虞”检调对接助力矛盾化解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创新举措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强做优“尚和无虞”特色品牌,进一步促进检调对接,更好完成信访维稳及矛盾化解任务,10月26日,常熟市检察院举办“尚和无虞”检调对接助力矛盾化解检察开放日活动。常熟市司法局、常熟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及人民调解员参加此次活动。
内蒙古杭锦旗检察院一行来常熟市检察院交流检察工作
10月18日,内蒙古杭锦旗检察院党组成员布日古德带队来常熟市检察院交流检察工作,常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兆军,副检察长邢桂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邓樱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座谈。
常熟市检察院积极深入企业开展“问需于企•法护企航”主题调研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根据苏州市院统一部署,今年9月,常熟市检察院集中开展了“问需于企·法护企航”主题调研活动。
常熟市检察院与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赴 张家港调研交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江苏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与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共同赴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调研学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检环协作经验。常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兆军、常熟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金宗、第一检察部主任闻丽娜、第四检察部主任胡慧萍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本次活动。
常熟市检察院制定并发布《常熟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建设指引》及《常熟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法律风险防范手册》
为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进一步规范、提升常熟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法治化水平,10月12日,常熟市检察院在市工商联举办的全市知识产权领域企业合规建设专题培训班上,面向全市电商直播企业代表,发布了由常熟市检察院制定的《常熟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建设指引》及《常熟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法律风险防范手册》(以下简称“指引“手册”)。
凝心聚力 协作共进,防范和打击破产逃废债工作 首次联席会议在常熟市检察院召开
为落实常熟市检察院与常熟市人民法院、常熟市公安局会签的《关于防范和打击破产逃废债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共同防范和打击虚假破产、妨害清算、涉破产虚假诉讼等破产“逃废债”行为,协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0月12日,常熟市检察院组织召开防范和打击破产逃废债工作首次联席会议。常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兆军主持会议,法院破产庭、公安经侦大队、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公检法签署合作协议,联合打击“逃废债”
为共同防范和打击虚假破产、妨害清算、涉破产虚假诉讼等破产“逃废债”行为,协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常熟市检察院与常熟市公安局、常熟市法院共同签订了《关于防范和打击破产逃废债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常熟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祁锋,副院长周薇,常熟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吴伯初,常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达,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第一检察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签仪式。
常熟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研讨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落实落细,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9月4日,常熟市检察院协同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研讨会。
常熟市检察院与市法院、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项目推进会
为加快推进常熟市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修复基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项目的顺利进行,8月30日,常熟市检察院与市法院、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项目推进会,共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建设方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明文建、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祁锋、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晓东,南京大学常熟生态研究院、文旅公司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常熟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常熟公检法同研同训暨帮信、掩隐案件办理专题会议
为进一步统一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的认识,明确定罪量刑标准,提升办案质效及打击治理效果,9月4日下午,常熟市检察院就帮信、掩隐案件办理的疑难问题会同市法院、市公安局开展同研同训,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陈洁、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陆军明、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闻丽娜及相关办案团队骨干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