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预查废证明》拓宽金融案件多元解纷渠道

发表时间: 2023-09-27     来源:     浏览量:19862 次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线上借款、信用卡等信用贷款案件的数量增势迅猛,给金融机构债务回收和法院审执工作都带来巨大压力,该类案件很多因无抵押、担保财产而无法执行到位。为避免减少程序空转造成的司法资源浪费,缩短银行金融机构获取呆账贷款核销依据的周期,常熟市人民法院积极创新推动“预查废”机制。

9月13日,原告常熟某银行支行就被告王某、陈某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至常熟市人民法院。在诉前调解阶段,法院审查发现,王某、张某存在关联执行案件,关联案件经法院裁定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次日,常熟市人民法院立即向该银行发出《预查废证明》,载明:经他案执行查控,该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已裁定终本。原告常熟某银行支行收到《预查废证明》及执行裁定书后直接作为金融不良债务核销,并向法院申请撤诉结案。常熟市人民法院“预查废”正式启动。

在“预查废”机制启动之前,面对金融类不良债务,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金融机构一般通过审判、执行等流程,拿到债务所对应的终本裁定后才能将债务核销。在试行该机制之后,在诉前调解阶段加强对债务人履行能力的审查,发现债务人因他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如果人民法院已作出“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则可以向金融机构出具《预查废证明》,金融机构可凭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债务核销,这样既快速回应了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保障其合法权益,又有效避免了对同一债务人提起不必要的诉讼和执行案件,合理利用司法资源,增强纠纷过滤能力,减少流向诉讼环节的案件量。

“预查废”机制是常熟市人民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法院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不断丰富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提升金融司法供给效能,优化辖区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