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封”+搬迁,三个月救活一家企业

发表时间: 2022-05-20     来源: 李阳     浏览量:426 次

     “感谢法官灵活执行,我们公司可以继续生产经营了。”随着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B公司法定代表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

     申请执行人A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执行人B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执行立案标的 8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尚在经营。B公司法人表示,已支付该案款项20万元,剩余60万元会尽力筹集,希望不要拍卖设备,只要设备还在,公司就有活路。执行法官在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后,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司法理念,对其18台设备采取“活封”措施。

     设备移交鉴定评估前, B公司表示,现在已有新订单,可用订单盈利分期还款,另外因租金高涨,打算在4月底期间进行搬迁,请求法院准予其将查封设备搬迁至新厂址。执行人员遂组织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B公司分期支付剩余60万元。之后执行法官主持搬迁过程,妥善安排已查封设备搬迁事宜。搬迁完成后,B公司已开足马力复工生产,迎接新生。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执行人员在本案执行中,“活封”机器设备、成功组织搬迁,让企业得以存续,让工人保住就业,让债权人利益可期,打造了一案多赢的局面,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做出了应有的司法微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