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承包了A公司承建的某工程项目,又将部分劳务分包给刘某等人。2020年10月,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康某出具欠条,确认结欠刘某等人工资款22.9万元。后康某向刘某等人支付15万元,余款7.9万元一直没有支付。因多次催讨未果,刘某、章某等6人诉至常熟法院,要求康某、某建筑公司、A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款。
收到案件材料后, 人民调解员当即先与康某取得电话联系,告知其涉诉情况,了解纠纷起因,寻求化解纠纷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三名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做通思想工作,康某承诺立即支付刘某等人剩余工资款7.9万元。刘某等人催讨了近半年的工资,仅用十天时间得到圆满解决。刘某等六人在顺利拿到剩余工资款后,向法院诉前调办公室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常熟法院积极运用特邀调解赋能繁简分流,借助仲裁院等专业力量,引进相关调解组织及人员,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落实“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举措,为司法调解工作注入新活力,使得部分劳动争议案件无须进入审理阶段即可快速化解,最大限度在程序上便民助民、在实体上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