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第二次经验交流会

发表时间: 2021-08-20     来源: 常熟市域社会治理     浏览量:5022 次

8月20日,中央政法委召开第二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交流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交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经验,研究开展分类指导问题,更好地推动试点工作健康发展。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会上强调,实行分类指导势在必行、意义重大。并指出,实行分类指导要科学实施“五分法”,以地区分类为重要前提,以项目分解为关键环节,以任务分领为重要举措,以经验分创为主要成果,以责任分担为落地保障,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健康发展。

一、地区分类是实行分类指导的重要前提

全国参加第一期及第二期试点的地区按照行政层级分类,可划分为副省级市(含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市、一般地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市、雄安新区等)、直辖市下辖区(县)三个层次。要对上述三类城市在权能、禀赋、功能等方面的差异,实行分类指导,确保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第一类地区:副省级城市(含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市要善于创造市域社会治理的综合经验,争当省(区)域“全能冠军”。第二类地区:一般地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市及雄安新区等)要善于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的突出亮点,争当省(区)域“单项冠军”。第三类地区:直辖市下辖区(县)要善于打造超大城市社会治理的一流样板区块,争当直辖市“最优拼图”。

二、项目分解是实行分类指导的关键环节

中央政法委发布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将项目划分为体制现代化、防范化解“五类风险”、发挥“五治作用”三大板块,共11个试点项目。具体包括:一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二是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三是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四是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五是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六是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七是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八是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九是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十是发挥自治强基作用;十一是发挥智治支撑作用。

三、任务分领是实行分类指导的重要举措

试点任务必须分得科学、领得合适、抓得到位,确保承担任务的地方按照“全面建、重点创”的要求,既能完成试点任务,更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充分调动试点地区、省级层面和有关单位的积极性,提升任务认领的针对性、精准性,推动分类指导“十一个试点项目”落实落地、取得实效。一是试点地区要合理认领试点任务。已经参加试点的地方,要科学评估本地社会治理水平,选择自身最具优势或最具突破空间的1-2个项目,集中资源力量开展项目攻坚,力争做到全省第一、全国一流。二是省级层面要加强任务分领的统筹。各省(区、市)要发挥熟悉下辖试点地区社会治理水平和特色的优势,加强对任务分领的审核,帮助各地找准定位、“号准脉象”,确保任务分领具有优势、创出经验。三是有关单位要加强任务分领的指导。对于任务分领情况,中央政法委将以文件形式“张榜公布”,推动各地负起责任、压实担子。中央政法委正在会同中央有关单位和地方,结合“十四五规划”新要求,研究起草2021版《试点工作指引》,并在总体稳定基础上不断完善,为推进项目创新提供更加明确的努力方向。对于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关单位将随时研究解决。

四、经验分创是实行分类指导的主要成果

开展分类指导,既是一个自上而下“帮”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左到右“比”的过程,更是一个自下而上“创”的过程。各省(区、市)和有关部门要善于抓典型、树样板,推动试点地区创造更多鲜活经验,从地标上升为国标,从地方探索上升为顶层设计,从单项经验集成为系统制度,将一市一地的探索创新汇聚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整体宏伟蓝图。一是探索创新经验。各试点地区要对标对表中央总体部署,聚焦本地市域社会治理的特殊优势、特殊难题,大胆探索实践,勇于开拓创新,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样板项目,带动本地区其他所有项目建设水平,带动全国同类项目发展水平,为全国面上经验系统集成打好基础。二是考评验收经验。2022年,第1期试点地区将迎来评估验收。要压实省级初评责任,推动各省(区、市)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注重进行渐进性、过程式评估验收,一边督促指导试点工作,一边测评工作实际效果。完善中央复核机制,对于省级初评通过的试点地区,采取“必查负面清单”+“抽查短板弱项”的方式进行验收,确保试点地区的创新经验经得起检验。三是交流推广经验。按照“分类交流+分项展示”的要求,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组织好同类地区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推动所有试点地区共同进步。

五、责任分担是实行分类指导的落地保障

分类指导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都已明确,关键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优势,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夯实“中国之治”的基石。一是抓担当。中央有关部门及各省级党委政法委根据自身职能,要积极参与项目指导,及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形成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各试点地区要强化主体责任,认真研究确定认领试点项目,集中优势资源力量打好攻坚战,推动认领试点项目走深走实。二是抓进度。中央政法委将继续举办试点工作交流会,拟分别请一般地市、直辖市下辖区(县)聚焦防范化解“五类风险”、发挥“五治作用”等主题开展交流,每一次交流会请5个地区从不同角度介绍经验。中央政法委即将下发《关于加强试点分类指导工作的意见》,各省级党委政法委要尽快组织试点地区认领项目,全面启动分类指导工作。中央和省级两个层面将组织开展试点调研指导,逐步推出一批成熟样板。三是抓协同。省市两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统筹,把握好试点工作方向、进度和质量,充分调动各参与单位工作积极性,变“独角戏”为“大合唱”。各参与单位要把分类指导与本部门本系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努力把“千条线”拧成“一股绳”。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将千千万万的“金点子”汇聚成市域社会治理创新的“智慧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抓评选。中央政法委将分项目、分地区类型评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佳创新案例和优秀试点成果,及时发现推出富有特色并经实践检验的鲜活案例,努力寻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优解”,变一地经验为全国财富。各地也可开展相应评选推广工作,推动多层次、宽领域探索创新,形成创先争优良好氛围。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主持会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以及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市域社会治理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山东省东营市、山西省晋城市、江苏省淮安市、陕西省安康市等5个地级城市党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