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冒充“富婆”骗财终获刑

发表时间: 2021-07-05     来源: 顾勇     浏览量:14653 次

本以为可以靠着网上认识的女网友“快速致富”却不料反被骗走不少钱,报警后才知和自己聊天的“女网友”竟是同宿舍工友冒充。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一起熟人间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被告人朱某系工地的工人,居住在该工地员工宿舍。2020年3月初,朱某告诉同宿舍工友钱某某通过某社交软件认识了一名女网友姬某某朱某还说,姬某某很富有,他可以介绍钱某某与姬某某相识、以先结婚后离婚的方式分得姬某某的财产这当然是朱某编造的谎言,但钱某某信以为真。3月 20 日至 4 月 22日,朱某微信更改成姬某某微信图像和微信昵称,假冒姬某某之名,编造孩子生病、缴纳房租等各种理由,骗取钱某某9千余元。期间,朱某又注册了一个微信,假冒姬某某员工之名,编造姬某某给员工发工资需资金周转的理由,骗取钱某某 1千元。此外,朱某编造汽车违章需缴纳罚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某某 5千余元,并将骗取的钱款用于酒吧、KTV等个人消费。钱某某发现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常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根据相关量刑情节,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并责令朱某向钱某某退赔赃款

【法官提醒

本案中,被害人钱某某以为跟“姬某某”结婚后再离婚就可以分得数十万元财产,财迷心窍导致他越陷越深,从一开始发给对方的131.4元等小额红包,到后来一次次转账数额逐步提高,殊不知,所谓的阔绰女网友姬某某”竟是自己工地宿舍的抠脚大汉朱某!而朱某因面子,装大款,出入酒吧、KTV等进行个人消费动了歪脑筋实施诈骗犯罪。法官在此提醒,网络交友要慎重,要仔细甄别各种信息,不轻易向网络上的陌生人转账,避免上当受骗,同时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切不可存有不劳而获走捷径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