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被确定为江苏省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试点地区
2020年5月29日,中央政法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江苏省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报》,通报中明确,经中央政法委秘书长会议审议同意,苏州市被列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第1期、第2期)名单—江苏省》中第1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