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孔真:司法行政一线的模范巾帼

发表时间: 2021-04-20     来源: 常熟政法     浏览量:4839 次

  她二十五年如一日奋斗在政法工作一线,始终不忘初心,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以踏实的作风、严谨的态度、勤廉的表现、扎实的业绩,获得了同行的肯定。她就是孔真,现任常熟市司法局政治处专职副主任。1995年参加工作至今,孔真先后在乡镇司法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工作,主要从事司法行政、复议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核、组织人事等工作。


  孔真先后被苏州市司法局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苏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苏州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并荣立苏州市二等功、被省政府法制办授予“全省行政复议办案标兵”称号,2014年、2015年、2017年、2018年被市级机关党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扎根基层,她是坚守基层岗位的“螺丝钉”。


  基层司法所是面向群众的第一道关卡,孔真秉持做好为民服务“螺丝钉”的理念,在基层岗位上一干就是14年。她不断学习业务理论知识,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化解民间纠纷,打造和谐人际关系。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将良法善治的理念播撒到群众心中,提升学法、用法、遵法的自觉意识。她创新开展社区矫正,以人为本,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增强矫正信心。她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对服刑人员做好延伸帮教工作,鼓励他们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心系群众,她是化解行政争议的“老娘舅”。

  在行政复议的岗位上,孔真注重以人为本,积极运用听证质证程序,为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面对面质证搭建沟通平台。对情况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她及时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准确认定事实。她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引入行政复议申请人和第三人和解机制,在合法基础上平等协商,把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她在从事复议应诉工作的五年中,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77件,作出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复议决定18件,下发复议意见书11份,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规范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



精通业务,她是审核红头文件的“纠错者”

  “红头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在管理领域具有不容置疑的权威性。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红头文件过多过滥、冲突违法等问题层出不穷,影响了干群关系和政府威信。司法局法规科就担负着着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工作,对制度的合法有效与否有着权威的判定。

  孔真在法规科工作期间,深知责任重大,来不得半点马虎。她积极钻研行政法律知识,吃透上位法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认真审查每一份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文件,逐字逐句过堂把关,坚决纠正文件中违法或者不当的规定,落实修改或者删除措施,确保文件合法有效,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权威。

  5年来,孔真共审查常务会议议题260多件、各类文件400多件,报送苏州备案文件78件,全部准予备案,无一件要求修改或者废止。她备案部门、板块文件132件,要求修改6件、废止1件,有效防止了违法行政问题。她每两年定期开展政策制度“大体检”,确定继续有效、宣布失效、修改、废止文件目录,通过对文件内容全面大起底检查,为文件效力定性,为政府行政管理提供稳定合法的依据。

勤勉敬业,她是推进法治工作的“老黄牛”

  工作二十五年来,孔真始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干好每一项工作。她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配合开展群租房整治法律适用研究论证工作,推动《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立法,现《条例》已正式出台施行,为三合一和群租房整治提供了法律依据;她积极参与市直管危险公房治理,为市政府提供解题方案和思路,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清除“拦路虎”;她牵头六部门梳理形成省内首份96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助力;她启动“减证便民”试点工作,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更加便捷,推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孔真在“做”的同时,也在不停地“学”,利用脱产培训、专题培训、自学等各种途径“充电”,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她撰写了调研文章《从我市情况探究基层政府行政调解工作存在问题、形成原因及对策》《关于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立法的几点思考》被苏州行政与经济法研究会刊物《行政与经济法研究》录用。她为市发改委、民防局、原口岸办、原质监局、农业农村局等多个部门授课,专题讲解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等业务工作。

  尽管每天忙得像个“陀螺”,但当看到一张张满意的笑脸,一份份沉甸甸的案卷,孔真的心里就感到莫大的充实和鼓舞。作为政法战线普通一员,她可能不起眼,但正因为有了许许多多的“她”,才汇聚起了激励人心的力量,才有我们和谐平安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