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便民生

发表时间: 2020-11-13     来源: 孙成艺     浏览量:698 次

“谢谢法官!谢谢调解员!”小李拿到调解协议后满意常熟法院虞山法庭的工作人员说道。

原来,小李在2019年12月份承租了小黄的商铺,并将一年的租金10万元给付小黄,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并未进行装修及经营,现起诉要求小黄退还租金10万元。小黄接到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后,承认收到了小李的租金10万元,但一方面因小李现在仍然占用部分铺面且还结欠小黄其他款项2万余元未结算,另一方面小黄资金紧张,退还租金确有困难。

了解到双方对纠纷的事实基本认可,但是对于怎么解决纠纷有不同意见后,法院工作人员当即通知调解员到庭参与调解,力争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在调解员老周的共同参与下,小李和小黄达成一致意见:小黄分期支付小李7万元,双方就返还房租、支付装修款一次性全部处理完毕。

案件调解完成后,小李和小黄走出法庭,一致表示对调解结果很满意。小黄说:“谢谢法官,谢谢调解员,你们一次性解决了我们之间的所有纠纷,我们现在权利义务也明确了,双方还是好朋友,也没有伤和气。”小李表示:“本打算对小黄进行财产保全查,现在纠纷解决了,我心里也踏实了

自今年开展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与调解速裁工作以来,常熟法院针对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案件争议不大的案件大力推进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在立案之前对案件进行一次调解,鼓励当事人就纠纷先行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由法院委派的特约调解组织或特约调解员进行调解。作为试点法庭,常熟法院虞山法庭自开展诉前调解以来,顺利完成调解案件100余件,调解成功标的60余万元,极大提高了矛盾化解速度,有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化解矛盾的需求,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