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庭审结束后当事人经常会问:“法官,您看我这个案件什么时候判?”如今,常熟法院积极推进民事案件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对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标的较小的案件进行快速审理,并积极适用“分离式”裁判文书当庭宣判,让当事人心里的“石头落地”。
近日,在合并审理三起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中,承办法官王焕当庭确认三原告在被告赵某处从事服装针车工作,以及工作的时间、工资的计算方式、结欠工资款数额等案件事实,并归纳总结了三原告的诉请和被告的抗辩意见。在休庭对相关证据进行确认后,法官当庭判决被告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支付三原告的工资款8846元、11015元、15226元。随后向三原告送达了仅载明当事人信息及判决结果的“分离式裁判”判决书。
宣判后,三名原告均表示法院这样审理案件快速高效,“分离式裁判”判决书内容简洁明了,对案件审理的速度与质量都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