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起争执 诉前调解化纠纷

发表时间: 2020-07-16     来源: 万根华     浏览量:1535 次

71日,常熟法院组织人民调解员与特邀人民调解员共同调解,成功调处一起涉汽车买卖合同纠纷。这是常熟法院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的又一有益尝试。

今年4月,孟先生至常熟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白色轿车一辆,约定5月提车,孟先生当场支付定金5000元。5月底,汽车销售公司告知孟某,因疫情原因,车辆生产线未恢复,订购车辆无法交货,要求孟先生变更车辆颜色,后又要求变更车型。孟先生认为无法交车是汽车销售公司的过错所致,要求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汽车销售公司不同意,双方协商无果,故向法院起诉。

受理案件后,为尽快解决双方纠纷,常熟法院对案件进行了诉前分流,将该案交由诉前调解部门开展调解。随后,人民调解员多次和原被告双方电话联系,商量调解方案,并邀请常熟法院特邀调解员、常熟市汽车流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周永良参与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方案,成功将纠纷化解于诉前。

今年6月,常熟法院聘任18个特邀调解组织和18名特邀调解员,将更多社会力量和专业人士引入矛盾纠纷化解中,对全面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和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