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裁判理由已向当事人充分释明并载入笔录。……”短短三页简化裁判文书,当庭宣判、当场送达,真正提升庭审“含金量”。6月12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常熟法院对一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首次适用“分离式裁判”工作机制。
庭审中,法官当庭认证、确认争点,阐明裁判理由,并将这些内容在法庭笔录中予以明确,而裁判文书只载明判决结果。当庭宣判后,法院当即向当事人送达了法庭笔录副本和判决书。高效的裁判模式、清晰的释法明理、简洁的裁判文书,收获当事人好评连连。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分离式裁判在节约当事人诉讼时间的同时,大大节约了法官对一些简易案件文书起草的时间,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也对法官驾驭庭审、归纳争点、准确适用法律等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常熟法院此次采用的“分离式裁判”机制适用于小额诉讼程序和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部分简易程序案件,分离式裁判文书的事实、说理部分均记入笔录,裁判文书只记录当事人信息和裁判结果,方式简洁却不减损当事人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