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养犬 践行文明新风

发表时间: 2020-06-02     来源: 常熟公安微警务     浏览量:15290 次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在物质文明愈发丰富的当代,养犬成了很多市民的兴趣爱好。市民们通过养犬在丰富自己精神生活的同时,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在不断地干扰着他人的正常生活。常熟公安呼吁广大养犬人依法、规范、文明养犬,让爱犬得到更多的快乐和尊重,让他人更少得到犬只的干扰,也让自己居住的社区和城市更加文明。

    常熟警方提醒提醒各养犬人做到以下三点:

    一、依法养犬:有下列情形,经告知后,逾期未整改的,犬只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

1.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养犬登记证的有效期为一年;

2.未经登记或未办理养犬延续的养犬单位和个人饲养的犬只;

3.个人禁止饲养五类三十八种及具有相关品种血统杂交的烈性犬以及成年犬肩高在61CM(含)以上的大型犬(如:藏獒、德牧、斗牛犬等);

    二、规范养犬:有下列情形的, 犬只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

1.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罚款后仍不改正的;

2.未有效约束犬只,致使犬只伤害他人二次以上或者一次伤害二人以上的;

3.遗弃或者虐待犬只,拒不改正或者虐待犬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三、 文明养犬未遵守下列行为的,一律由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1. 携犬外出、乘坐电梯应当挂犬牌束1.5米牵引带牵领,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避开电梯运行高峰时间;

2.携带犬只禁止进入河道、湖泊等水体;

3.即时清除犬只粪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