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常熟法院不断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着重在“三个加强”上下功夫,深入推进案件速裁制度改革,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再升级。1至4月,该院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80.31%,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2.53%,均列苏州全市法院第一,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立足法院实际,加强统一协调
准确理解和把握各项具体改革任务要求,制定《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规定》,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和各项具体改革任务的牵头部门。围绕改革任务,在重点推进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创设性制作速裁程序征询建议表,分发给参与诉讼的律师,向律师征询有关民事速裁程序简化与优化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优化民事速裁程序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科学调配资源,加强诉调衔接
根据改革试点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变化,同步推进优化审判力量配置,第一时间成立由三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和三名书记员组成的速裁庭,专门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保证速裁案件分流合理、调裁一体、简案快审。为推动矛盾纠纷一站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并将速裁工作与“两个一站式”建设充分融合,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同时,积极对接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争议等七个专业调委会,聘任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
依托信息化建设,加强“云端”解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