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

发表时间: 2015-05-15     来源: 法治科     浏览量:14125 次
 

为弘扬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切实加强司法公开,有力促进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今年初,市法院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改革工作,成立了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由陪审员实行自主管理。

自主管理委员会下设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由两位专职陪审员负责管理我院252名陪审员参审的日常工作。相较于之前业务庭自行通知兼职陪审员参与庭审,容易出现陪审员参审面有限、通知不到位、人员重复安排等情况,现在由专职管理人员根据业务庭申请安排兼职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并做好陪审案件情况、出庭次数、出勤状况等工作台帐,确保了每月陪审员参审统计报表的准确性,也让自去年陪审员“倍增”计划后新选任的大批陪审员有了走上法庭的机会,更有利于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公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陪审员办公室的两位管理人员均为专职陪审员,对该院审判工作流程和庭审安排情况较为了解,她们在对全体陪审员情况进行仔细梳理基础上,根据案件性质、陪审员特长、居住地域等进行分类随机抽取,安排陪审员参与庭审。管理人员认真做好陪审员与法官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如在开庭前一天再次提醒陪审员庭审的时间、地点,确保陪审员按时参加庭审,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案件审理结束后,管理人员及时将法律文书反馈人民陪审员。

陪审员办公室运行两个月来,已安排60余名陪审员参与庭审,极大地提高了业务部门的审判效率和陪审员参审率。同时,陪审员办公室还认真做好兼职陪审员参与信访接待、陪审员业务培训的组织、通知工作,充分发挥陪审员队伍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陪审员办公室将总结经验,继续做好业务部门和陪审员之间沟通的桥梁,更加科学合理地调配好陪审员的参审工作,为维护司法民主和社会公平正义共同努力。